概述
依據《新建或重新啟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審核備案辦法(試行)》進行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評估論證報告編制。評估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是設置點位的基本情況,包括路網結構、道路功能與等級、路側開發程度、道路特征等;二是道路交通情況,包括交通流量及構成、交通組織方式等;三是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隔離欄等交通安全設施情況(或建設計劃);四是近3年來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情況;五是針對違法和事故已經采取的治理措施;六是對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針對性的評估論證及評估結論,測速路段限速值與設計速度不一致的,還應當提供主管部門提供的更改限速值的相關證明材料;七是現場圖片等其他相關材料。評估報告編制完成后,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完成新建或重新啟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審核備案工作,確保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盡早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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